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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江律师 常江律师,全国著名公司股权专家律师,北京、青岛著名律师,南京理工大学法学学士,南京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师协会公司业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民商法研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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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常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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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重组

中国初创公司获奔驰母公司投资

中国初创公司获奔驰母公司投资

据澎湃网报道,戴姆勒集团投资的首家中国初创公司,是一家名为Momenta的自动驾驶技术公司。

7月25日,自动驾驶初创公司Momenta宣布,获得B轮4600万美元投资。该轮融资由蔚来资本领投,戴姆勒集团(梅赛德斯-奔驰母公司)、顺为资本、创新工场和九合创投跟投。Momenta B轮融资的领投方——蔚来资本的合伙人李斌在之前的采访中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蔚来资本将重点关注汽车、尤其是电动车行业的优秀企业。主要的投资方向将围绕汽车产业链上下游展开,重点看好电动车相关的技术、车联网、自动驾驶、能源互联网、储能等。

公司设立的方式

公司设立的方式主要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是由发起人认缴或者认购公司章程规定的全部注册资本总额的一种设立方式,又称为共同设立。发起设立适合于任何公司的设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只不过有限责任公司是由股东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则由专门的发起人发起设立。

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缴或者认购公司章程规定的部分注册资本(法律同时也有认缴或认购的最低资本比例的限制),然后就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的一种设立方式。募集设立只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

在我国的法律背景下,虽无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但显然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方式。此外,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既可以采用募集设立方式,也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方式。但在募集设立的情况下,我国法律对发起人与公众认股人的认购比例进行了限定。《公司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设立方式的介绍了,如果遇到相关法律问题,还需咨询专业的股权律师常江律师  13698693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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