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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江律师 常江律师,全国著名公司股权专家律师,北京、青岛著名律师,南京理工大学法学学士,南京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师协会公司业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民商法研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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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常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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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

设计股权激励考虑哪些因素

一、股权激励有什么作用

(一)激励作用

使被激励者拥有公司的部份股份(或股权),用股权这个纽带将被激励者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紧紧地绑在一起,使其能够积极、自觉地按照实现公司既定目标的要求,为了实现公司利益的最大化而努力工作,释放出其人力资本的潜在价值,并最大限度地降低监督成本。

(二)约束作用

约束作用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因为被激励者与公司已经形成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如果经营者因不努力工作或其它原因导致公司利益受损,比如出现亏损,则经营者将要分担公司的损失;二是通过一些限制条件(比如限制性股票)使被激者不能随意(或轻意)离职——如果被激励者在合同期满前离职,则会损失一笔不小的既得经济利益。

(三)改善员工福利作用

这对于那些效益状况良好且比较稳定的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使多数员工通过拥有公司股权参与公司利润的分享,有十分明显的福利效果,而且这种福利作用还有助于增强公司对员工的凝聚力,利于形成一种以“利益共享”为基础的公司文化。

(四)稳定员工作用

由于很多股权激励工具都对激励对象利益的兑现附带有服务期的限制,使其不能轻言“去留”。特别是对于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销售骨干等“关键员工”,股权激励的力度往往比较大,所以股权激励对于稳定“关键员工”的作用也比较明显。


二、设计股权激励考虑哪些因素

1、激励对象

既有企业经营者(如CEO)的股权激励,也包括普通雇员的持股计划、以股票支付董事报酬、以股票支付基层管理者的报酬等。

2、购股规定,即对经理人购买股权的相关规定,包括购买价格、期限、数量及是否允许放弃购股等。上市公司的购股价格一般参照签约当时的股票市场价格确定,其他公司的购股价格则参照当时股权价值确定。

3、售股规定

即对经理人出售股权的相关规定,包括出售价格、数量、期限的规定。出售价格按出售日的股权市场价值确定,其中上市公司参照股票的市场价格,其他公司则一般根据预先确定的方法计算出售价格。为了使经理人更多地关心股东的长期利益,一般规定经理人在一定的期限后方可出售其持有股票,并对出售数量做出限制。

5、权利义务

股权激励中,需要对经理人是否享有分红收益权、股票表决权和如何承担股权贬值风险等权利义务做出规定。

6、股权管理

包括管理方式、股权获得来源和股权激励占总收入的比例等。股权获得来源包括经理人购买、奖励获得、技术入股、管理入股、岗位持股等。股权激励在经理人的总收入中占的比例不同,其激励的效果也不同。

7、操作方式

包括是否发生股权的实际转让关系、股票来源等。一些情况下,为了回避法律障碍或其他操作上的原因,在股权激励中,实际上不发生股权的实际转让关系。在股权来源方面,有股票回购、增发新股、库存股票等。

以上是关于“股权激励有什么作用”、“设计股权激励考虑哪些因素”两个问题的回答,如果您还不清楚的话,不妨问问专业的律所,也可请律师帮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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