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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常江律师 常江律师,全国著名公司股权专家律师,北京、青岛著名律师,南京理工大学法学学士,南京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师协会公司业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民商法研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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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常江律师

手机号码:13698693996

邮箱地址:13698693996@126.com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青岛: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9号新世界大厦7层;北京:北京市朝阳区外大街1号26层

股权转让

什么样的股权转让行为是应当禁止的?

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投资人在受让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时,必须对拟出让股权的相关情况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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